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
第四条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等。
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
“市辖区”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属于县级行政区。市辖区的行政分区为乡级行政区,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城市以镇、乡为主。
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设立标准不同。地级市的设立标准如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以及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等。
有一系列的标准,一般是指县级市,地级市就不用说了。下面是县级市的标准。
地级市的设立标准包含了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等。
《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人口规模为主要指标,规定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 望采纳、谢谢! B. 撤县设区有什么条件 直辖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市辖区。
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有一系列的标准,一般是指县级市,地级市就不用说了。下面是县级市的标准。
1、首先,根据考核标准,一个县必须满足人口、经济、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要求。
2、根据民政部最新设市标准,撤县设市必须经济指标、人口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公共基础设施指标等几个条件同时满足方可设市。
3、县改市主要标准有两条: 总人口50万以下的县,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非农业人口10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超过40%、年国民生产总值3亿元以上,可以设市撤县。
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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