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专利使用权不可以单独用于出资。能够用于出资的财产包括货币和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所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主观:可以用 知识产权 (或技术)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主观:专利使用权可以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专利使用权属于知识产权,所以可以出资。
专利可以当注册资金。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物注入资本金中。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一般著作权、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
可以的 合伙企业中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专利权可以转让出资入股吗可以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都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出资范围为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两类权利。
法律分析:专利可以作为股东出资。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专利应当评估作价,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法律主观: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专利使用权属于财产性权利,既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也能依法转让。同时,法律也并没有禁止以专利使用权进行出资,因此专利使用权是可以作为入股出资的。
3、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一般不是根据股份比例的大小承担,而是由各方协商确定。
4、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
5、专利权是可以入股的,我国法律上对专利权的认定也是可以作为专利权所有人的一项财产,那么在需要入股时,可以将专利权的价值进行认定后入股,但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专利权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物注入资本金中。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一般著作权、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
完全可以操作,类似案例非常之多,我简单整理一下资料,供您参考如下:实现知产的资本化有多种方式,如果有需要可以多多交流,根据现在的《公司法》在知产入资比例要求上,完全可以实现100%知产出资。
专利权技术可以作为注册资本,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完全可以。最高占注册资本的70%。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做评估,除非他有资产评估资质。否则需要找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做。您可以找我,我专做资产评估的。专利增资成功率百分之百。
1、简单说明一下流程: 知产确权,评估,验资,工商变更,税务备案,知识产权出资必须需要评估的。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3、知识产权出资的流程是什么 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的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法律分析:可以。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专利权是可以入股的,我国法律上对专利权的认定也是可以作为专利权所有人的一项财产,那么在需要入股时,可以将专利权的价值进行认定后入股,但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
投资入股的规定如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入股,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入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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