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陈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当事人陈志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股票代码:601519)财务总监,值得注意的是,大智慧也因同样原因收到警示函。
公告显示,大智慧在2022年期间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审慎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披露不准确。2023年4月12日,大智慧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更正。
上海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大智慧财务总监陈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据上海证监局近日公告,10月27日,上海大智慧公司也因同样原因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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