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里屯花钱街拍就能成为明星,天上掉馅饼了?
北京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地方,无数的俊男靓女来到这里来追逐自己的梦想。“三里屯”就是这样一个让你瞬间走红的地方。提起三里屯,人们总能和时尚、美女、繁华联想在一起。这里每天聚集着大量时尚的年轻男女,也吸引着众多摄影爱好者。就像下面这个样子!
在这个让人憧憬的地方却有许许多多人被“套路”了。
“美女,可以给你拍张照片吗?”
在三里屯广场,每天聚集着几个背着相机的女孩,给过往打扮时尚的女生拍照留下对方电话,接着以招兼职模特为由,一步一步套取费用。
“不同版面的价位不同,交了多少钱,意味着你之后能接到多少钱的广告。”
“我当时说自己没钱,郝总就拿过我手机,一边说着可以开通支付宝‘蚂蚁借呗’,一边就直接给我点开了,付了1万多,说剩下的他们帮我垫付了。”
以上内容是各媒体对三里屯街拍中的某文化传媒公司进行街拍行为的当事人的采访,该文化传媒公司声称他们拍模特宣传照片收费千元不等;为更好的宣传和展示,须在一本《时尚综情》的杂志上买版面,费用在千元至数万元之间,但杂志并没有刊号;化妆中要求花费数百元做指甲、购买胸贴等,照片要求精修,每张78元;承诺在两年内至少提供10次广告活动,最后可能以近期没有活动,客户没有选上等理由拒绝。
从中我们可以总结“三里屯街拍套路”主要有三点:一、花钱就能登上杂志封面;二、签约就包培训;三、培训之后两年至少十单广告。这头头是道的说辞就是北京“三里屯街拍套路”!
很多来自外地的艺考生或者对明星的渴望之情的女生不断走入到这样的套路中去,之后发现之后发现可能是被骗,要求退款也遭到了拒绝。据初步统计,有相同遭遇的有30多人,涉及金额60余万,最高单笔支出在15万元。有当事人表示,签约一年多,从未正式接到过一次广告活动。
京润律所的小编当然不是只总结这些了,还要从法律的层面上告诉我们的粉丝们,天上能不能掉馅饼呢?
从民事角度来讲,该公司存在违约和虚假承诺
该公司在实施“套路”的过程中,有着明确的合同,而且有着清楚的公司盖章,似乎头头是道。乍看起来,拿这样的合同去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公安机关很有可能将之认为是合同纠纷,对于其中约定的培训、拍摄等内容,可以要求法院起诉,促使该文化传媒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此案件进行过程中,如果该公司没有出现跑路等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或者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但是该公司当事人约定在《时尚综情》杂志出版。《时尚综情》杂志没有“国内统一刊号”,非法期刊是不受政府认可的。若是非法出版物,那么杂志不能够发行,不会广泛地传播,与签订合同所要达到的效果相差甚远。这种情况下,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从刑事角度来讲,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诈骗
《刑法》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的特征之一为“钓鱼式合同”,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合同,骗取当事人信任后,继续与其签订合同,以骗取更多财物。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诺给当事人在杂志上刊登照片,当事人一次又一次地支付现金,却没有按照约定为当事人刊登,这里说的杂志是指正规刊物,因此该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置了自己的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
该文化传媒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律师建议,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似情况时,要保持冷静,签约之前要查询一下签订方相关的资质。要保持一定的反诈骗意识;而且,切忌贪便宜,对飞来横财和好处以及特别不熟悉的人所承诺的利益要深思,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要三思而后行。最重要的是克服不良心理,不要不切实际地做“明星梦”,要脚踏实地。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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