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的《公司法》中可以知产入资,并且比例完全可以实现100%知产出资。除非国务院有特此约定必须货币实缴的大约有28类公司外,其他基本都可以实现100%知产实缴。
法律分析:专利占股比例最高可达70%。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意思是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可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
现在国家鼓励创业创新,不同地区对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有所不同,最高比例一般在70%-80%之间。知识产权出资必须需要评估的。
专利技术出资属于非货币出资,要先做资产评估才行,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总注册资金的30%.同时适用20%的出资比例。详细可随时咨询我,回答者即联系方式,我们是注册代理公司,可提供注册资金及地址。
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可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
在旧的《公司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现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是需要进行估价的,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股东以专利技术入股,但公司成立之后却发现专利技术,所指的人民币小于当初折合人民币,这种现象是属于非常,专业的,汇率问题,所以说我个人不是很理解,希望,有懂这方面的人的朋友们,可以帮助解读一下。
2、先简单说明一下流程: 知产确权,评估,验资,工商变更,税务备案,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目的通常包括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
3、专利评估方法主要是收益法,根据预期收益折现!如果被增资的公司以后准备上市的话,最好找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专利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具有价值。
1、专利权的入账价值计算公式:一项专利的价值多少,最初不是由专利权人个人或者企业自己“计算”得出的。企业因研发专利而花费的钱可以录入“管理费用”栏目,但是录入管理费用的数额绝对不可以说成就是专利权的价值。
2、计算该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并编制付款业务分录。
3、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材料费60000元+人工费30000元+其他费用50000元=140000元。此研究过程中(调研阶段)支付的调研费30000元和支付人工费40000是不能算入的。
4、A公司换入资产未发生相关税费,换入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500万元;或换入专利权入账价值=500+85-30-55=500(万元)。
5、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一般没有净残值。按其入账价值和年限进行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价值除以年限等于每年折旧额,再除以12就是每月折旧额。
1、年数总和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金额乘以逐年递减的摊销率计算每年摊销额的一种方法。摊销率的分子代表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2、二)利用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节税《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3、采用加速摊销法,目的是使无形资产成本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加速摊销方法有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4、企业应该在购入无形资产当月进行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时直接计入累计摊销的贷方。
5、对于与知识、技术、产品更新联系比较紧密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用加速摊销法更为合适。
6、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摊销是这样规定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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