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段电价为不满1千伏的**0.6226元**,1-10千伏的**0.6089元**,35千伏及以上的**0.5951元**。低谷电价为不满1千伏的**0.3249元**,1-10千伏的**0.318元**,35千伏及以上的**0.3111元**。
2、根据最新的电价标准,烟台市开发区的工商业电价为1元/度,居民家庭用电价为0.63元/度。不过这些价格可能会根据电力市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的电价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的供电部门或电力公司确认。
3、商业用电:电量在120度以内的部分,每度电收费0.6元。电量在120度至300度之间的部分,每度电收费0.8元。电量在300度至500度之间的部分,每度电收费0元。电量在500度至700度之间的部分,每度电收费2元。
4、门面电费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和门面具体用途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商业用电的电费定价高于居民用电。
1、在2023年,青岛市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主要分为基本电价和分时电价两种。基本电价:对于月用电量在24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基本电价为0.488元/千瓦时。对于月用电量超过240千瓦时的部分,基本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
2、根据规定,2023年起,青岛市工商业用电最高电价调整为2元/千瓦时,最低电价为0.8元/千瓦时,而生活用电最高电价调整为0.8元/千瓦时,最低电价为0.4元/千瓦时。
3、年11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97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工商业用户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1、根据查询国家电网官网信息显示,山东淄博峰谷平时间段及电费为,峰段每天7:00至11:00和17:00至21:00,峰时段电价是0.588元每千瓦时。
2、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 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
3、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元、谷段电价元。
4、尖峰电费单价为每度电 302 元。其余月份的尖峰时段划分为上午 10 点至下午 3 点、下午 6 点至晚 9 点,电费单价为每度电 0.9463 元。
5、根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通知,枣庄峰谷电价的时间表如下:高峰时段:早上8:00-12:00,晚上18:00-22:00,共8个小时。平段时段:早上6:00-8:00,中午12:00-18:00,晚上22:00-24:00,共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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