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移。当心“黑心”卖家和你签协议 目前,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赋予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的权力,并没有同时规定其对不正当核准的责任。
可能遇到虚假转让平台或虚假商标。由于私人交易风险较大,多数企业选择在平台上交易。但在很多转让平台中,虚假交易平台比比皆是。另外,对于那些私自转让商标的人来说,很有可能会购买他人虚构的商标。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
1、转让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不再享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上述商标权利由受让人享有。
2、在商标注册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已经没有其商标专用权,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注册商标的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3、注册商标转让成功后并不是就可以将商标“为所欲为”,一些原则上的问题或者是规则还是不能更改的,假设有任何更改或者改变的,需要得到商标局的核准,尤其是商标要素的改变,相当于需要去商标局注册新商标。
1、可能遇到虚假转让平台或虚假商标。由于私人交易风险较大,多数企业选择在平台上交易。但在很多转让平台中,虚假交易平台比比皆是。另外,对于那些私自转让商标的人来说,很有可能会购买他人虚构的商标。
2、商标转让未经核准注册的,其商标权人的商标权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商标还在申请注册阶段的,受让人不得接受商标,否则将承担更大的风险。该商标能否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尚不确定,有可能被驳回。
3、什么是缺斤少两呢,所谓“缺斤少两”本意无非是是商家卖给顾客的东西不够分量(即重量有短缺),不顾职业道德坑人赚钱的行为。商标之中也有缺斤少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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