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3是按照每日的不同时段和电价进行计算。
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高峰时段(早上8点到晚上9点)0.4元/度,低谷时段(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0.1元/度。这是广州市电力部门目前执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时段低谷时段用电,无需加价。
年北京电费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用电:- 第一档电量为240度及以下的电量,不满1千伏为0.4883元/度;1千伏及以上为0.4783元/度;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
总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目前一般时段划分为:峰时段8小时:9-12;17-22 平时段7小时:8-9;12-17;22-23 谷时段9小时:22点至次日8点。
第一时间段为高峰段,设定的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的收费标准。
00-19:00为平段用电反映到表就是平电量,23:00-第二天早上7:00为用电低谷段反映到表就是谷电量。
峰谷电量的计量和计算 实行峰谷电价的用户,必须装有由供电部门统一安装的分时电能表,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平段时段的用电量。
降低谷峰时间用电的电价,鼓励谷峰时间用电。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
查看液晶屏上显示为“当前总电量”或“当前正向有功总”字样的数据,即为当前电表的累计用电量。如需计算某一用电期间的实际用电量,用电量=本次抄表读数-上次抄表读数,如您的电表配有互感器,还需要乘以互感器的倍率。
1、分时电费=峰时段电量×峰时段电价+平时段电量×平时段电价+谷时段电量×谷时段电价。第二档增量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加价标准(0.05元/度)。第三档增量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加价标准(0.3元/度)。
2、分时电费=峰时段电量×峰时段电价+平时段电量×平时段电价+谷时段电量×谷时段电价。第二档增量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加价标准(0.05元/度);第三档增量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加价标准(0.3元/度)。
3、点至23点),谷段8小时(23点至7点)。高峰电费=高峰时段电量×高峰电价。平段电费=(总电量-高峰时段电量-低谷时段电量)×平电价。低谷电费=低谷时段电量×低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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