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公证后悔了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不需要去公证处撤销,还款以后,让对方写个收条就可以了,或者收回欠条。此外,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3、法律分析:可以。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法律分析:在公证书没有出具前,是可以撤销的。
法律主观:可以的,申请人如果反悔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法律主观:公证后的合同还可以撤销,但要求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比如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约束力。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如果您在公证后悔了,想要撤销公证,那么可以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撤销公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投诉的处理办法,由中国公证协会制定。
一种是:如果只是出具了商标转让公证书并没有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可以视为并没有进行商标转让申请,所以没有后悔一说。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这里要注意,如果要中止商标转让,必须转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再履行或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进而又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
在商标转让的整个过程中,转让申请只有提交商标局审批后才能生效,擅自转让无效。如果商家私下谈判,达成商标转让,即使你后悔了,你也没办法。有一定的风险。商标转让是合法的,所以在商标转让之前,你必须确定对方的想法。
法律主观:出了公证书不能反悔,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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