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累计电量在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的月份,由于当月超基数部分的峰谷电量数据无法准确区分,具体执行时,该月第第三档的加价按照峰、谷均为0.05元或0.30元的加价水平执行,次月起再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2、机械式电表:小数点在末位和倒数第二位中间,796-423=227度。电子式电表:小数点在倒数第三位中间,766-443=267度。
3、电表显示数值是使用了401度电,实际计量要用401减去计量前显示的数值,例如:计量前显示100,现在是401,那么这段时间用电量就等于401-100=301度。
4、两家应交电费:393*0.844+156*0.844 在12月5日抄表时,再同步抄一次表,算出11月24日到12月5日两家各自的用电量,按电价算出电费缴纳。
在高峰时段,电价为当日电价的5倍;平段电价为当日电价的1倍;低谷时段电价为当日电价的0.5倍。
尖峰平谷时间段及收费标准如下: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低谷时段:00:00-8:00。
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总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
上海分时电表的价格与时间有关系。根据上海分时电价标准,居民用户在峰时(8:00-22:00)和谷时(22:00-次日8:00)的电价不同。峰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17元,谷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307元。
上海分时电表的价格与时间如下 峰时段电价为0.617元/千瓦时,时间为8:00~22:00。谷时段电价为0.307元/千瓦时,时间为22:00~次日8:00。
上海电价峰谷时间划分: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上海用电峰谷时间为高峰时段:6: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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