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可概括为两个“高度”:高知名度和高美誉度。
3、审查商标是否是驰名的标准包括: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审查商标是否是驰名的其他标准。
4、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申请应有以下条件: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商品的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5、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应具备条件: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如下: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6、认定驰名商标所需的证据材料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过程中,当事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自己所持有的商标符合以上五个条件的证据材料,并由有关认定机关判断该证据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应当是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 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已经在当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有利于驰名商标的认定。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适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以及第十九条。即对其他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主观:认定当事人所持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有如下条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有一定的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其他条件。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法律分析:《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下列保护措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分析: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
法律分析: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可以依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注册原则,因而普通非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在商标法保护之列。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法律分析:认定商标驰名的证据要求有以下这些:(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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