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票到期后,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或者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商业承兑到期对方没钱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若承兑方不能付款,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3、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建议付款方和收款方两者先进行沟通协商,确认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具体原因,了解清楚后,如果双方有共同认可的解决办法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诉。根据票据法: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追索的金额,包括三部分:一是汇票的金额,二是自拒绝付款至收到票款时的利息,三是取得拒绝证明时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打车费等。
商业汇票拒绝付款后怎么办 商业汇票的委托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偿权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商业承兑起诉有效期: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的,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得到兑付,并不意味着这笔款项就一定收不回来,持票人依然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若承兑方不能付款,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在行使追索权前要确认已经向承兑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同时应当确保取得相应的拒付证明。
当出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出现无力兑付情况时,持票人应当第一时间与付款人取得联系。并且了解具体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的无法兑付。在知晓情况后,可共同协商双方认定的解决方案。
如果一着不慎,手持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付款,看看以上所讲的两种方法准没问题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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