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兑汇票到期需要你把票拿到你的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才可以入账。你有没有办理托收?而且有时候入账有可能会迟个一两天。如果对方银行拒付的话,会退票给你的开户银行,并附上:拒付理由书。
2、如遇该情况需要您联系承兑行查询。如果您需要咨询平安银行业务,可点击下方链接选择右下角“我的”-专属客服或者关注平安银行微信公众号(pingan_bank)进行咨询。
3、其实只要把没入账的承兑找来复印件,本月补做凭证,摘要写明是哪年哪月的收支便可。ps.那作为会计来说没有错,他就得这样办,不然经办人不长记性,找不到复印件就没法确认,作为会计来讲当然无法给你们入账。
4、首先,看你的是商业承兑还是银行承兑,其次,到期前5天你有没有委托你们那边的银行委托收款。
5、银行电子承兑到期不是自动入账,要在网银上操作线下清算才可以到单位账上。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
1、这可能是因为收款人电子票据功能开通出现了问题一的两个情况,或者是因为在出票申请人申请开票时选择了“自动提醒收票”,但是你查询的时候收款人没有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功能或所开通的电子票据功能不符合要求。
2、付款方出示逾期原因证明,也是可以承兑的,证明书写格式银行工作人员知道。如果不行,就只能重新开具承兑汇票,这张票作废。
3、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承兑的记载事项。
4、提示付款或托收后,联系承兑人仍然没有收到钱的,继续联系前手背书人。电子承兑汇票通过汇票系统发起追索,要求前手背书人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纸质承兑汇票的追索没有固定方式,可以通过向前手背书人发函的方式行使追索权。
1、这可能是因为收款人电子票据功能开通出现了问题一的两个情况,或者是因为在出票申请人申请开票时选择了“自动提醒收票”,但是你查询的时候收款人没有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功能或所开通的电子票据功能不符合要求。
2、电子承兑没有收到,解决流程如下:在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的银行网点开户。如果已经开好户了,确认下该网点是否有大额支付行号。
3、网络也是十几年都没换过,网络快慢,电脑好坏,都会影响你收票。
4、周六电子承兑收不到与信息输入错误、网络问题等有关。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种:信息输入错误:在接收电子承兑汇票时,需要输入汇票的相关信息,如汇票号码、密码等。输入的信息有误,导致接收不到电子承兑汇票。
5、对方电子承兑背书转让我方收不到的原因如下:收款人开户网点未开通大额支付行号。可能是因为企业网银没有开通“可转入、可转出”功能或者企业网银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号与实际不相符。贴入行选择有问题。
6、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到了一直没收到钱有以下原因: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1、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没有兑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联系承兑银行,了解具体情况,要求银行给出解决方案。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2、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3、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
4、你可以和他们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付款。如果没有给过转让,那你只能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和承兑人要求付款,协商不成也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起诉。最好的对策是在所有前手中,找一个最有实力的单位,去追索或起诉。
很高兴为您解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到了一直没收到钱有以下原因: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出票人申请开票-银行审批通过并完成了主机开票操作,但是收款人却没有可签收票据信息。
承兑到期有几种可能拿不到钱:承兑是假票;承兑的制作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无效,例如金额更改、收款人错误、没有出票日期等等。背书不连续,又不能补充证明票据来源的合法性。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