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仲裁。
2、第一,要看签约时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主观:加盟费交了签了合同可以退吗合同签了加盟费交了一般是不可以退的。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发生了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4、如果符合前述三种需要退还加盟费的情形,可以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对此约定会不予理会。所以,特许经营合同被解除,除了加盟商未获得资源、特许人根本违约、特许人欺诈三种情形外,一般不予退还。
可以。交了加盟费签了合同后,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款的。
故解除加盟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加盟费。况且即使加盟商要求退还加盟费的,特许人也可以不退。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退还部分加盟费。
法律分析:一般是退不了的,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1、您好,如果是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还,除非对方存在违约情形。
2、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是不能退的,交付方违约不能要求对方退换定金,而收款方违约的,要双倍赔偿定金。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1、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能需要诉讼解决,如果你所说家里突发情况确实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但可能会扣除部分违约金,也就是你所说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有失公平。
2、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3、定金一般不退的,加盟费的话建议协商处理吧,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很清楚。
4、在冷静期内,你可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
5、可以。交了加盟费签了合同后,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款的。
6、法律分析:冷静期内可以退。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后一定期限内是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的权利,所以如果加盟者在签约之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培训、没有接受选址服务和设备物料、没有开业经营之前是享有冷静期的。
当加盟商提出这个跟公司当初宣称的免费选址明显不符时,公司宣称选址老师的工资是公司支付的,无需加盟商支付,但选址产生的差旅费用需要加盟商承担,并且只有加盟商预付差旅费用后,公司才会安排选址工作。
在冷静期内,你可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
法律分析:冷静期内可以退。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后一定期限内是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的权利,所以如果加盟者在签约之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培训、没有接受选址服务和设备物料、没有开业经营之前是享有冷静期的。
要。加盟费可以按比例退给他,房租扣除一起承担的费用,其他都退给他,存货和有价设施应按比例给他,如果你接着干不存在转让费。但如果你认为关系要保持你可多给他点。
法律分析: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1、法律分析:一般是退不了的,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退还部分加盟费。
3、亲,这个要看你加盟时所签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一方违约都是有违约金要扣掉的。
4、你好,签订加盟合同时公司没有商务特许经营备案,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可以以公司隐瞒不具备特许经营备案等经营信息,未尽到信息披露义务,误导加盟商为理由,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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