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城市规划管理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rion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2、居住区规划 ① 居住区规划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
3、城市设计与历史性建筑保护类 其它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一)城市规划类 城市规划 ( Urban planning ) 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传统的城市规划多注意城市地区的实体特征。
4、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5、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6、一般指对保护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如防火、防洪、防震。以及防止人为损坏等,规划中所指的维护一般非指对建筑物的具体维护和维修。
1、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六个层次组成,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区域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
3、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4、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职能。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刚性和弹性,前瞻性和延滞性,可参与性和公开性。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 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 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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