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2、法律分析:知识产权可以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3、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物注入资本金中。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一般著作权、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
4、知识产权使用权是可以用来出资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创建初期以知识产权出资为主,但可出资的范围是比较大的,未获得专利保护的非专有技术同样可以出资,不应仅仅局限在专利或商标方面。
1、可以的 合伙企业中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如专利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注意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以劳务出资。
3、法律分析:可以。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1、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是不能入股的。但是知识产权可以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从而作为一种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同时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知识产权使用权是可以用来出资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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