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证券法》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作出了许多颇有亮点的安排。
2、在此背景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第92条建立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形成了关于债券投资者保护的核心制度规范。
3、投资者保护的理念和宗旨,贯彻于证券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个层面、各个环节。
4、强化监管力度:证券法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明确支持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投资者起诉。首次确立代表人诉讼制度,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诉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6、首先,新《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其次,明确了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人应当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且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应当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1、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好投资安全,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是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体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法的立法宗旨,一部《证券法》就是一部投资者保护之法。
2、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释义】 本条是对《证券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指导原则作出的规定。
3、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只有实行公平原则,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被称为()。
只要在市场发行交易的证券,都会有交易的价格。考试的时候不会这么问你的,还无面额股票,你的假设不对。证券有了体现价值的价格,那么它就是有价证券。
前半句是对的,错在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而不是风险,风险性只是证券市场三个特征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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