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不可以加价卖电。小区物业高价收取电费不合法。违法。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2、物业公司多收电费是不合法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3、物业没有收取水电费的权力,除非物业受有关单位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物业公司经供水、供电单位的委托,可以向业主收取水电费,但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水电费是替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代收的。
4、法律分析:物业多收电费,可以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5、如果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合理,业主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硬来,可能会导致物业公司违法,被有关部门要求停止供水供电。综上所述,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业主强制收取水电费,并且业主在遇到不合理收费时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6、物业公司多收电费是不合法的,发现多收电费可以向当地电力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是不合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不负责收取小区业主的水费、电费,但是可以代收水电费。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收取水电费的权力,在受到有关单位的委托时才有权代为收取相关费用。
如果水电损耗费符合法律法规,并且合理公平,那么它就是合法的。
不合理。自来水公司所收水费中都已经包含了所有费用了,这个所谓损耗费就是乱收费。如果合理那么还可以巧立名目收维护费、处理费、巡视费、检查费等等。
水电损耗费合法,具体如下:物业公司向用户收取水电费损失费用是否合理,取决于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的形式。
应该是合理的。水在输送中肯定会有损耗。但不知为什么要搞那么复杂,一笔水费就应该包含所有用水费用。
工业物业加收百分之36电损不合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收取相关费用。
如果发现物业/户主代收电费加价,建议您保存交费凭证,向物价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反映,您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举报热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理。
因此,商铺最终需要缴纳的电费为500元,电损费为110元,总计需缴纳的电费为610元。
电费加收损耗费的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物业收取电损耗费的依据是电费单。
商铺电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耗是合理的。根据国家发布的商铺管理法中的电费条理中,加收百分之十的损耗是公平合理的。
不合理损耗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业主属最终用户,只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费标准缴费,不用负担水损、电损。
水电损耗费合法,具体如下:物业公司向用户收取水电费损失费用是否合理,取决于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的形式。
是不合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不负责收取小区业主的水费、电费,但是可以代收水电费。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收取水电费的权力,在受到有关单位的委托时才有权代为收取相关费用。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由于根据《供电监管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国家核准电价或者市场交易价,依据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物业公司收取用户水电损耗费是否合理,需根据物业公司代收水电等费用的形式而定。
不合理损失属于企业经营。作为最终用户,业主只需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水电费标准支付,不必承担水损和电损。
不合法,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收取自来水水损费的合法依据。因此,属于非法收费。
不合理损耗属于企业管理问题。 业主属最终用户,只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费标准缴费,不用负担水损、电损。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不合理。自来水公司所收水费中都已经包含了所有费用了,这个所谓损耗费就是乱收费。如果合理那么还可以巧立名目收维护费、处理费、巡视费、检查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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