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如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出资,需要满足可作价、可转让的条件。专有性要求,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具有排他的特点,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客观: 按照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知识产权人实现其权利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自己直接运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二是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1、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指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害的风险,以及内部职工、交易对方及竞争对手因各种原因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商场、超市承担供货商、承租商带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风险的法律依据 商场、超市一般不生产产品,其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是通过销售、许诺销售供货商的侵权产品或因承租摊位的承租商销售或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而引发。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有:商标法律风险、专利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4、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通常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
5、企业内部人员流动,导致知识产权信息缺失。企业内部研发人员离职时,泄露专利信息、商业秘密,造成企业损失。
6、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合同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主要内容。
专利交易的风险有:技术泄密的风险专利技术因为其独特性,往往具有一定的秘密性,一个好的创意,一个好的方案,往往都具有足够的价值。而一旦对外公开,或者被他人获取,则存在泄密的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合同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有:商标法律风险、专利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是造成合同管理混乱、不科学的主要原因。如果合同管理不科学,将可能导致合同管理的混乱或陷入被动的状态,更可能带来商业利益损失的风险。
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通常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指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害的风险,以及内部职工、交易对方及竞争对手因各种原因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把其知识产权入股而获得股权。
对于出资人来说使用知识产权出资没有法律风险。只要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转移手续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来说,知识产权的价值可能被贬值。此时不能要求出资人补足出资。
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
③稳定性风险 知识产权只有权利稳固,没有任何瑕疵,它的运用、经营以及围绕它所展开的资本化运作才会成为可能。此外,如果知识产权临近保护期的末端,其稳定性可想而知,交易的风险随之加大。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