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个人养老金“空户”难题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陈晶晶 广州报道

  作为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的重要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制度已于2022年11月正式实施,具有政策支持、市场运营、税收优惠等优势。不过,在个人养老金稳步推行过程中,遭遇了“开空户”的情况。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达到4030万人。而根据2023年一季度末的数据来分析,全国3038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中仅900多万人完成了资金储存,实际缴费人数仅为参加人数的31.37%;储存总额182亿元,人均储存仅2022元。

  如何在提高个人养老金参与率的同时,提高居民的存储意愿和水平,成为摆在个人养老金发展面前的一个难题。

  缴费比例较低

破解个人养老金“空户”难题

  自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及《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发布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强化金融对养老金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金融机构争取个人养老金运营资格,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今年11月,个人养老金业务即将迎来落地一周年。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两低”。一是缴费人数占参与人数比重较低。截至2022年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人均储存水平在2316元左右。到2023年一季度末,全国3038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中只有900多万人完成了资金储存,实际缴费人数仅为参加人数的31.37%;储存总额182亿元,人均储存仅2022元。二是账户平均缴费额较低,平均缴费额刚超过2000元,仅占12000元年度缴费上限的1/6。

  8月底,麦肯锡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调研报告》显示,国内有70%的受访者希望达到与退休前相当的生活水平,并愿意拿出较高比例收入作为退休养老储备。同时,受访者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了解度已达80%,但实际购买率仅为8%。其中,从“了解”到“开户”的转化率为45%,而从“开户”到最终购买的转化率仅为23%。

  在近日举办的“个人养老金一周年:试点回顾与展望”内部研讨会上,中信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王洪栋表示,一年来,个人养老储备的意识确实有所增强,但离付诸实际行动还有距离,仍然需要全社会助推。基于调查,王洪栋给出了一组数据:对于未开始养老规划的原因,78%的“Z世代”受访者表示“还年轻,不着急”。

  在研讨会上,有机构代表称,在与客户的沟通中发现,80%的客户对账户的运作机制、国家政策支持和存取规则缺乏了解,更不清楚国家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内在背景和逻辑。如果没有面对面的沟通,推广落地存在很大难度。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个人养老开户—账户资金缴存—存量资金投资”的转化路径并未充分打通,缴存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多因素影响积极性

  种种迹象显示,有多方面因素影响了居民个人养老金的存储意愿,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有限、产品种类和收益缺乏吸引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在达到可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前,参加人通常无法提前支取资金账户里的资金。

  多数受访人士对记者表示,自己开了养老金账户,却未存钱的原因与其不能灵活支取有关。

  “养老金账户完全封闭,不能随意取出,要等到我几十年退休以后才能取,光这一条就劝退我了。在有更多投资选择的情况下,我会更乐于选择流动性更高、更灵活的投资方式。”一位年轻的上班族白女士对记者表示。

  在税收优惠方面,《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有专家表示,对于中低收入者而言,税收优惠的吸引力不大:对于高收入者的节税效果较好,但是考虑到其收入高,12000元/年的缴费额度上限,又会使得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是很强。

  此外,目前金融市场上个人养老金产品仍存在品种设计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在产品种类方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共备案739款个人养老金产品,银行类定期存款占比较大。其中,储蓄类产品465只,基金类产品162只,保险类产品93只,理财产品共19只。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房连泉表示:一方面看到储蓄类产品虽然数量多但同质化严重,同时基金理财类产品今年收益率不佳;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而近期市场投资收益波动大,这些因素会影响大家存钱投资购买养老金产品的积极性。

  税收、账户灵活性待优化

  如何更好地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上述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表示,可以优化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缴费上限。税收优惠是个人购买养老金的重要原因,中邮理财总经理彭琨建议适度增加每年的缴费上限,激发中高收入人群的参与热情。此外,当前税收优惠政策惠及人群少,可降低低收入人群的领取环节缴税比例,对低收入人群提供财政补贴。

  博时基金首席市场官吴燕卿建议,促进账户制下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的打通和协同发展。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各有优点,二者自由转换可匹配不同人群的养老需求。“这样既可解决当前个人养老金最迫切的资金来源的问题,也可解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不同企业年金计划间相互转移接续困难的痛点,极大方便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人们参与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效率。”吴燕卿认为。

  此外,有专家建议,提高制度灵活性,提高吸引力。“一是灵活实施资金支取制度。灵活实施账户支取制度,允许有限度地提前支取,可以提高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解急救困的功能。二是灵活实施税优机制。一方面,在保留EET制度(在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的一种企业年金税收模式)的同时,再平行引入TEE制度(指对企业的退休职工从企业计划中的年金范围内领取的养老金给予免税,对企业以年金形式取得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但是对于雇主以及公司职员所缴纳的年金要征税),由参加者自主选择。由此,不同税阶群体都能获得税收优惠,享受其普惠属性。另一方面,可以采取‘部分EET’的税优模式,即在领取阶段对本金征税、对收益免税,逐渐平衡个人养老金制度内外的收益差,为储户将银行储蓄转化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增添动力。”上述专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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